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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尾:探索建立同级监督“工作提醒函”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近期,杨林尾镇纪委制发《中共杨林尾镇纪委关于建立“工作提醒函”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
《通知》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2019年重点工作项目清单、每月工作例会、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法定及中心工作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排的相关工作,每周向镇纪委上报月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完成进度,镇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工作安排和项目清单检查各项完成情况。
《通知》指出,对工作存在严重滞后的,镇纪委向镇党委提请“工作提醒函”建议书,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镇纪委对相关负责人下达“工作提醒函”,相关负责人收到“工作提醒函”后,根据“工作提醒函”的提醒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及时向镇纪委上交《整改情况反馈表》,镇纪委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提醒事项是否销号。对工作敷衍塞责、严重滞后的,由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对领导班子成员下发‘工作提醒函’”,增强了镇纪委同级监督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了监督责任,助推了主体责任,提高了工作执行力和效率,切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滞后等问题,已下发“工作提醒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