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作风整顿提升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市信访局
一、畅通受理渠道。
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投诉平台”转办的网上投诉;接受省信访局“营商环境投诉信箱”转办的邮寄信件投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受理网上投诉;通过市信访局受理邮寄信件投诉和来访投诉。对收到的投诉,属营商环境问题的,按“本公开承诺”处理;不属于营商环境的,引导至其他投诉渠道。
二、落实首办责任。
市信访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市信访局网络信息室、来信办理室、民情联络室按照业务分工具体抓落实,是首办责任人,建立审查受理、限期办结、核查反馈“一条龙”工作机制,确保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工作闭环。
(一)审查受理。市信访局责任科室收到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各类市场主体提出的投诉事项后,对照《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通过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受理,并转办到具体办理单位。对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通知投诉人补充相关材料。
(二)限期办结。严格执行“谁接收受理,谁转送交办,谁跟踪督办”,市信访局责任科室督促办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结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回复的,办理单位需书面报告,延长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需启动行政程序或法律程序的,办理时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核查反馈。市信访局责任科室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听取投诉人意见和评价。需发回重新办理的,重新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严肃追责问责。
对市信访局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审查受理、限期办结、核查反馈等工作职责的,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问责。
市委党校
1.抓紧抓实机关党建。持续推进理论武装,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8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切实规范党建活动,特别是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
2.完成干部培训任务。认真完成市委下达的2021年干部培训计划,办好全年5期主体班和相关专题研讨班次。在课程安排上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教学方式上做到现场教学和课堂教学相结合,在师资配备上做到专兼结合。切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培训纪律和廉洁纪律。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参加中央党校举办的“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网络直播培训班,参加全省党校等各级各类机构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完成赴基层单位开展党史教育宣讲任务。
4.加快课程体系建设。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1+5+N”的模式,组织干部教师构建五中全会精神课程体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课程体系不断修改完善。积极参加全省精品课评选,力争实现新突破。
5.推进科研课题研究。动员鼓励科研人员积极走出去,深入镇办、部门、企业、村居等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重点围绕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百年历程及实践探索、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社区治理等课题开展研究。全程跟踪科研课题的调查研究、论文撰写、材料上报、评选奖励、发表结项等各个环节。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争取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通过公开招考,选拔优秀大学生充实学校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年轻教师赴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深造,提高学校教学水平。争取市委支持,启动党校搬迁新建工作。
市水利和湖泊局
1.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过程中承诺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定期跟踪并协调审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为办理人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措施,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做到“五有”,妥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水事纠纷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2.全力防汛抗旱。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扛起防汛抗旱的主体责任,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修订完善防汛方案预案,细化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紧盯预测预报、水雨情收集、科学调度三个关键环节,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和水平,确保仙桃安澜。
3.推进工程建设。持续完善大中型灌区建设,高标准完成河道治理规划和治理任务,落实好生态水系工程规划和建设任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水源保障,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
4.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市管河道无有害水生植物等漂浮物,无迷魂阵、拦河网、地笼等捕渔设施,无裸露坡体、无棚屋和厕所、无白色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达到水清、岸洁、景美的效果。
5.切实转变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整治竞进精神不够、担当作为不强、履职要求不严、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向“拼、抢、严、实”转变,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6.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对分管领导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各类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故意刁难、徇私舞弊、执法不公不严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于社会或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100%核查,实名举报的问题做到100%向本人反馈,查实的问题做到100%追责问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强化履职履责,落实各项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移交安置、优待抚恤、褒扬纪念、就业创业各项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加快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设置“一窗三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真心实意为服务对象办实事、解难事。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贯彻“和谐、便民、快捷、优质”服务理念,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对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4.严肃工作纪律,筑牢廉政防线。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喜庆事宜。严格依法办事,廉洁行政,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目标来抓,形成激励、制约和评价机制。
5.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围绕“竞进提质、勇当标杆、开创新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党员下沉社区活动,认领微心愿;大力推进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十项重点工作、十项活动,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仙桃日报社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系统、准确地宣传阐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省各项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转载任务;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不缺位、不失语。
2.做深做实主题宣传。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按照“大题大作、头版头条、见人见物、有声有色”要求,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安全生产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主题,精心策划,开辟专栏,深入解读,多侧面报道,为仙桃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3.扎实转变作风文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坚决反对和抵制有偿新闻行为,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持续引导全体采编人员将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走进基层,力行“走转改”,突出新闻性、贴近性、故事性,坚决摒弃“长空假”,倡导“短实新”,用故事呈现新闻,用细节丰富新闻报道,用生动活泼的“群众语言”打动人,确保报深报活报透。
4.开门纳谏切实整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投诉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全面自查,深度剖析问题根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市统计局
1.充分发挥宏观统计信息的作用。细化优化动态统计信息服务,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2.一次性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对外公开咨询电话,一次性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3.依法刊发各类普查公报。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在各级媒体上刊发普查公报,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4.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做好数据分析,各专业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一篇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上报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
一、审批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所有审批事项,由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到底。
2.把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归口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办结,一个领导审批。
3.加快审批事项办结速度,所有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统一按法定时限压缩到三分之一。
4.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申办材料一律做到应减尽减。
二、服务承诺
5.对群众诉求,马上办、认真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6.杜绝吃拿卡要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吃拿卡要行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责令当事人书面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
7.杜绝庸懒散慢,推诿拖延,“中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接到举报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责令当事人书面检查,系统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对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
三、执法承诺
8.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9.坚决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在安全监察执法中不严、不公、不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发现或收到服务对象对执法不公的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当事人书面检查;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当事人书面检查,科室(单位)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市档案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新馆搬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坚持推广微笑服务。大厅接待人员要本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耐心解答每一位档案利用者的咨询,在提供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坚决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馆群众首位接待人员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单位(部门),不轻视冷漠、敷衍塞责、相互推诿、擅自扣压、久拖不决、徇私舞弊。
4.坚决实行限时办结制。大厅接待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结;对材料不全或疑难问题,要一次性告知,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5.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影响工作落实、贻误事业发展的有关科室或个人坚决追责问责。
6.坚持“最多跑一次”。利用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仙桃档案史志官网等平台,提供“网上办”“预约办”“马上办”。
7.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查询利用、业务指导等各项公务活动中不滥用职权和越权行政,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
8.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档案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为仙桃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贡献档案部门力量。
市司法局
1.开展法律服务提质行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切实把“服务态度最好、服务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作为窗口服务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自身言行。在接打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中,做到言语礼貌,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服务热情,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立足解决问题,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见”的现象,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质量水平,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开展服务热线畅通行动。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保障企业的法律需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3.开展便民利企让利行动。推广远程公证办证APP,完善线上公证受理程序,方便在外人员办理公证;对涉企公证费用一律减半收取,对困难企业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用,根据业主申请,由我局协调市内相关律所适当减免,减轻企业负担。
4.开展涉企行政争议优先调解行动。依法及时办理涉企行政复议应诉,将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先手段,有效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5.开展精准化普法进企业行动。深入企业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活动。同时,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中小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涉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6.开展企业法治体检行动。组织机关干部、律师进企开展联企服务行动,发挥法律志愿服务队和各级法律服务站的作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纾困解难,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7.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完善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积极推进建设专业化调解组织,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内部调解组织并指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安排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集中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以矛盾纠纷内部调解为主的多元化涉企调解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8.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梳理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在涉及公民和法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9.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程序、事项范围,主动公示执法结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0.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条款和内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市审计局
1.服务热情,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机关办事、咨询的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给予解答办理;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及时向领导或上级部门请示并及时反馈。
2.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政府性债务跟踪审计、民生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项目,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3.严格审计程序,严格办结时限,主动接受监督。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在该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告知被审单位审计组进点时间,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审计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审计机关对审计组上报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复核、审理、审定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自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4.严格要求,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外出执行审计公务期间,不住豪华宾馆,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娱乐活动,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做到执法为公,廉洁从审。
5.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有错必纠。凡举报涉及审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一般情况一周内办结,特殊事件要定出办结时限,按时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地方或单位的公开承诺予以监督。
电话:0728-34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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