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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军:树立道德高线 严守纪律底线 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来 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这两项法规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确立了“高标准”,划出了“底线”,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一次紧扣党章的使命回归,是一次直面现实的问题清扫,是一次赓续传统的制度创新,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历史新标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其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推进两项法规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

(一)两项法规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全面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核心和关键就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把管党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距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近,我们越不能懈怠,越要加倍努力,越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原来我们在从严治党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该立的规矩没有立起来、该严的要求没有严起来,一些党员和党组织纪律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小团体小利益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战略布局的推进。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顶层设计,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是我们党对人民作出的庄重承诺,为推进“四个全面”提供了纪律保障。

(二)两项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的要求具体化、清晰化、制度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要求。《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八项规范”,不仅要求每名党员要正确区分好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做到“四个坚持”,而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的规范。《条例》在底线要求层面划定了“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覆盖广、内容细、规定严,是我们党始终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纪律誓言,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守、执行。这也为全面实施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三)两项法规是管党治党实践探索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壮士断腕、刮骨疗毒,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继承优良传统和优良工作惯例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要求,比如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坚持抓早抓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巡视监督工作、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都是我们在管党治党方面的有力探索。新《条例》把我们党几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措施和经验做法加以巩固、升华和提炼,在纪律层面进行了规范,形成了重要的制度成果。其体现了从严要求的党纪特色,对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比一般公民更严格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其中相当一部分比以前更严格,内容更充实,要求更明确。这是我们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审查,全面从严治党很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以此为标志,逐步转向制度性规范的治本措施,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实质

(一)要从树立“高线”与严守“底线”的辨证要求来理解和把握。从严治党要坚持“高线”、严守“底线”。“高线”是从理想信念层面提出的要求,是道德,解决的是不想腐的问题;“底线”是从行为层面提出的要求,是纪律,解决的是不敢腐、不能腐的问题。“高线”“底线”意识贯穿新《准则》和《条例》。“高线”在《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中得以体现,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底线”就是《条例》中的“六大纪律”,亮明了管党治党尺子,列出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底线”筑得越牢,离“高线”就越近,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要从自律与他律的辨证要求中来理解和把握。自律就是要守住自己,对自身严格要求。新《准则》突出正面规范,更多的侧重于自觉遵循,自我约束。他律就是外部监督,包括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新《条例》强调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什么不能做,违背了就要受到党纪追究,体现了强有力的纪律监督。只有自律与他律辩证统一,才能更好地从正反两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自律是内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他律是外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决定外因,两者共同决定事物的发展。自律是根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清醒地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我们入党时的誓词,不断地激励我们加强党性修养,这是一个终身的课题,须臾不可松懈。他律就是要健全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方面有规范的约束,用外界的监督来促进内在的提升。

(三)要从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辨证要求来理解和把握。依规治党重在制度层面的规范,以德治党重在内在的约束和感召。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都讲到了传统优秀文化的教导作用。王岐山同志强调,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将优秀文化吸收到党的制度建设和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之中,促进以德治党。依规治党就是从严治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划定底线,将制度的笼子织密织细,用严密的制度规范把制度治党落到实处。新《准则》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正是这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

(四)要从治标与治本的辨证要求来理解和把握。几年来,全党上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既延续和保持了治标力度,更突出了治本功能。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方面靠制度,更重要靠自我约束、靠理想信念宗旨。《条例》在治标方面强调强力惩处,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做了就要受到纪律追究。《准则》就是重要的治本性规范,强调的是自觉约束。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就更加靠近“八项规范”,政治纪律要求体现了廉洁从政,生活纪律要求也体现了廉洁修身和廉洁齐家,廉洁纪律要求体现廉洁用权,都是相辅相成。“八项规范”都能在《条例》中找到违反之后的纪律条款,这充分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辨证统一。

(五)要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来理解和把握。“破法”者必先“破纪”。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只要党员干部不违法,违犯纪律就是小节,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新《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切实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准则》只有281个字、8条规范,清晰明了,完全是纪律的规范性要求。《条例》大量删除了与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相重复的内容,根据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加入了许多完全是纪律方面的规范要求,真正体现了党纪特色,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重要依据。

(六)要从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理解和把握。王岐山同志强调的“四种形态”反映在监督执纪中要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新《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四种形态”的要求,把“警灯”亮在前面,紧紧抓住小问题不放松,把一些以前看似习以为常的问题纳入了纪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和客观事实来确定处罚力度,跨越了五个处分幅度,为适应“四种形态”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三、切实把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断引向深入

(一)坚持以学为先,真正学懂弄通。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容、修订意义和标准要求,进一步拓宽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每项条款、每个字词都要深入学、认真学、系统学,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二)坚持以思为重,提升学习效果。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探索新的学习载体,结合自身工作多思考、多体会,认真撰写体会文章,把两项法规理解透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通过学习思考,提升自我思考、自我思辨的能力,研究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方法和措施,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好工作指导。

(三)坚持以践为要,正确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一方面要自觉做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表率,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学习成果体现和贯穿到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好两项法规,按照“六大纪律”对号入座,谁违反就动辄则咎、追究到位,一把尺子量纪,一寸不让,真正使从严执纪成为常态,切实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努力。

(四)坚持以悟为本,做到融会贯通。学思践悟落脚点在悟,悟是思想层面境界的要求。要悟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悟出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内涵、悟出从严执纪是管党治党常态,真正悟出道理,悟出办法,悟出成果,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和执纪意识得到新的升华,使我们的执纪能力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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