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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军:主动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来 源:                  

前不久,王岐山同志提出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四种形态”的要求,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赶趟、统筹谋划、推进工作。

一、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其针对党员干部从“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深层次原因,划定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四道设防措施层层严厉的“过滤网”,着力通过“常态”、“大多数”的挺纪在前,努力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既体现治标,又体现治本,既是对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履行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的认识,切实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坚决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在“全面”上,要运用党规党纪这一把尺子,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既要管住全体党员,又要突出领导干部“关键的少数”;要以《条例》规定的违纪情形为负面清单,坚持大小并重、违反“六大纪律”案件并重、直接违纪和责任追究案件并重,既查处经济类违纪行为,更要把政治纪律凸显出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在“从严”上,既要以《准则》“高线”要求为标杆,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将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传统美德要求,以及苗头性、轻微性问题处理落实到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以《条例》“底线”要求为尺子,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常态性工作做实做细;既保持反腐败势头不减,严厉惩处极极少数,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严管最大多数,切实做到全面从严、一寸不让。

二、方法选择上要进一步强化抓早抓小。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回归的是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回归的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常态、大多数”措施,更多体现的是“菩萨心肠”,是“治未病”的战略举措。在工作中,我们要将抓早抓小作为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方式方法选择,通过抓早抓小的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未触线先反省,始终远离纪律底线,体现党组织的严管厚爱。一是在教育、提醒、告诫上抓早。开展针对性强、触及思想的纪律教育活动,推行少数人的“三封信”教育制度,对严重违纪或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者,要求写出对党组织的检讨信、对家庭成员的忏悔信和对继任者的告诫信,切实加大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履职风险廉政提醒渠道,健全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同志式善意提醒机制,营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氛围;层层建立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干部管理的劝诫机制,做到打招呼在前、敲警钟在先。二是在倾向性、苗头性、忽微性问题上抓小。要按照《准则》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以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个坚持”“四个廉洁”的高线要求,以《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为底线,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倾向性、苗头性,以及过去看似习以为常的轻微性问题,及时采取“拦截”措施,早提醒、早预警、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三是在监督检查、谈话函询、党内政治生活上抓常。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经常加强谈话函询,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本着体现组织信任和考量当事人忠诚度相结合原则,进一步落实谈话函询复核制度,探索在民主生活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和将谈话函询事项及轻处分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的办法,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决不搞放水养鱼。

三、工作措施上要进一步体现精准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同给纪律尺子标注上“四道刻度”,将各种情况和问题分得更清,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确保了不枉不纵、执纪严到位严到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必须进一步回归本位,在监督执纪的具体措施安排上体现精准聚焦。一要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推行“八个一批”违纪信息综合汇总机制,即信访举报收集一批、巡视巡查扫描一批、新闻舆情研判一批、专项检查挖掘一批、组建社会监督网络筛选一批、财政审计检查一批、公安司法移送一批、人大政协委员反映一批,切实提高违纪问题及时发现曝光的机率。推行每月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制、问题信息台账销号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确保党委、纪委准确了解和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二要延伸监督责任的触角。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的程序性要求,对谈话函询的范围、流程、处置、复核、运用,做到履责有据、监督留痕。探索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化的方法和途径,把信访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晒一晒,切实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自我剖析、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要转变纪律审查的理念。进一步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更加注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力度,实行“五个优先”,即对“七个有之”问题、“三个以后”的“四风”问题、责任追究问题、“关键的三种人”问题、巡查发现的问题优先办理,保证纪律审查有点有面、点面结合;转变纪律审查的方式,变“背靠背”侦查为特征的“办大案”,为“面对面”严肃认真的审查谈话,尽量慎用、少用“两规”,降低纪律审查门槛,提高纪律审查频率,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提高纪律审查的效率和效益,坚持快查快结,发现违法犯罪问题立即移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执纪,切实提高执纪的综合效果。

四、队伍建设上要进一步彰显责任担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必然带来执纪力度的加强、执纪对象的广泛,这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敢于担当、严格执纪,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的要求,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和“三严三实”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坚守纪律底线,做党的忠诚卫士、当人民群众贴心人。要进一步弘扬坚持正气、坚持原则、坚持真理的精神,切实依靠纪律、执行纪律、适用纪律、维护纪律、实现纪律,当好纪律的“守门员”。二要强化能力担当。进一步强化精准滴灌,特别是要加大《准则》《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学习及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开辟干部论坛、举办业务讲座、开展学习研讨、推广业务比武、上派下挂锻炼等措施,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识别、调查和处置违纪行为的能力,以精良的业务素质保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的实现。三要强化廉洁担当。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流程管理,切实强化纪律审查分工制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以自身干净担当监督执纪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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