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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来 源:仙桃廉政网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陈场镇沙埂坝村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张珍海截留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11月,张珍海任沙梗坝村党支部委员、村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发给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0700元截留在自己手中,并据为己有。2019年6月,张珍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截留侵占资金退还给贫困户。

2.长埫口镇敦厚村党支部书记杨凤武违规为他人申办城市低保问题。2015年5月,杨凤武接受五行村会计陈德仿请托,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张某(陈德仿妻姐)申办城市低保,直至2019年9月,在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中被发现。2019年11月,杨凤武、陈德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海口镇堤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天法违规出租集体资产问题。2010年12月,李天法未经任何程序,个人擅自决定将村内208亩渔场以20万元租给他人21年。2019年4月,李天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签订的合同被废止。

4.郭河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吴水双、会计石从华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处置产业扶贫设施等问题。2017年3月,吴水双安排石从华,将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偿还村公路工程欠款。2017年6月,吴水双与石从华未经相关程序,擅自将产业扶贫资金购买的21套蔬菜大棚钢架材料低价卖给本村12户非贫困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2019年7月,吴水双、石从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剅河镇余脑村政法村长余文高违规将贫困户申报脱贫问题。2016年12月,余文高为推脱帮扶责任,明知对口帮扶的贫困户刘某未脱贫,通过编造脱贫资料,违规将刘某申报脱贫,导致贫困户刘某未能及时享受扶贫政策。2019年6月,余文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陈场镇城建办工作人员程伟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程伟利用负责办理危房改造申报的工作便利,以“介绍费”“资料费”为由,违规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3500元。2019年4月,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索要的好处费全部退还给贫困户。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暗箱操作,擅自处理集体资产;有的吃拿卡要,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盘剥克扣;有的弄虚作假,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充分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宗旨意识缺失,把为群众服务的权力当做了巧取豪夺、为己谋利的工具,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小微权力”,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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